解除分期付款(騙買家)詐騙1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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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instagram(下稱IG)】見有一名IG使用者刊登販售演唱會周邊商品並私訊對方表示購買,對方並向我稱以【賣貨便】方式交易,卻話術【需要實名驗證】詐騙,並提供假冒台新銀行專員及主任之LINE聯繫方式給我,該假冒台新銀行人員之人便要求我【依指示網路匯款】方式才能完成驗證,我依指示遭詐騙
發布日期:114-07-29 | 發布縣市:臺南市
出處:
https://165dashboard.tw/city-case-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