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8 順會與分會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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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辦
用途
退回原承辦
順會
會辦單位有次序
具審核權
可退回原承辦
分會
知會性質
取消會辦/待各單位表示意見
→核稿秘書室退回原承辦
※需會辦主計室時,不建議使用分會;
如欲使用分會:先分會給各單位→會畢回原承辦人→順會主計室(會畢陳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