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醫護宿舍借用公證

宿舍公證注意事宜:
1、依據宿舍管理手冊,住宿者依規定應辦理宿舍公證,所需公證費用(1500元),由借用人負擔。

2、換宿重新辦理公證。

3、應繳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證同意書。

4、當日應備:身分證正本 or 駕照正本、私人印章、公證費用。

5、公證時間 (應本人辦理):

(1)資材室保管組會安排時間,請公證人至院辦理宿舍公證。

(2)若已安排時間,當日無法出席者請通知(總務室事務組王小姐/分機4168)更改時間或自行與公證人約時間並偕同保管組承辦人至公證人事務所辦理。

6、本院配合之公證人單位:台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蔡宜珍事務所。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