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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及第6條規定。
二、公告事項:
(一)管制時間:114年1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日)9時至12時、13時至16時止。
(二)管制範圍:小東路門診1號門汽車入口處(公車亭前30公尺)至門診三號門小東路上機車停等待區前。
(三)管制方式:
1.公車停靠站後15公尺,人行道旁設立警告標語「公車停靠站,嚴格禁止(暫)停車」。
2.門診大樓1號門汽車入口處放置LED指示燈,標示「往停車場入口」及「停車場已滿,請至大學路停車場」。
3.從勝利路口至門診汽車入口處之間靠人行道旁,連續擺放警告標示牌。
(四)請民眾配合現場管制人員之引(指)導,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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