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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使用手機接受到不明訊息就加入對方好友通訊軟體LINE暱稱:林宛柔】以「交往結婚為前提」認識一名自稱LINE暱稱:林宛柔(LINE ID:不詳),認識一段時間後,對方稱匯款港幣給我匯到金管會,然後另有一名自稱金管會人員使用通訊軟體LINE暱稱:王儷娟跟我聯繫,核對我資料後,稱需要我寄送金融卡給假冒金管會,我就使用7-11交貨便寄到指定位置,後續發現遭詐
 
發布日期:114-09-09 | 發布縣市: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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