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獲假冒高雄新興區戶政事務所來電,謊稱有人拿證件資料辦理相關事務,隨後對方協助將電話轉接警察單位報案,隨後假冒警察(自稱:陳文忠)於電話中與我加LINE(ID我無法提供),佯稱涉刑事案件需要協助偵辦,後續又一位自稱黃立維主任檢察官的人使用相同的LINE與我聯繫,稱若沒有協助偵辦會遭判刑,隨後我依據其指示,將所有之保單解除後,先面交一次將提款卡給對方,又使用統一超商交貨便寄送提款卡給對方,後又聽從對方指示至當鋪汽車借貸後,後續要去銀行領錢時,發現遭警示,才驚覺遭詐騙
發布日期:114-10-16 | 發布縣市: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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