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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稱於IG廣告看到美甲課程,我主動私訊對方「IG名稱:李若潔」,稱可分期付款,故向對方報名,並用銀角零卡分期付款(24期),故付46500元,後續因我無法配合課程,均未上到課,後續對方說要幫忙取消,又說要幫忙付卡費,但是均未處理,後來就連絡不上了,故至所報案。
 
發布日期:114-11-30 | 發布縣市: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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