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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一則訊息,對方冒充某單位人員,告知我的證件資料遺失,需要更換。我因為對此有所疑慮,隨後對方將聯繫轉給另一個冒充警察的人員。這個人聲稱我涉及一起刑事案件,為了避免責任,需要將財產交給他們代為保管。
 
我聽從指示,多次將數十萬元放置在我的重機上,並將相關帳號、存摺等物品寄出。直到之後,我才驚覺自己受騙,總共損失了上百萬元,沒有任何不動產抵押。
 
希望大家遇到類似情況時務必提高警覺,多方查證,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發布日期:115-03-12 | 發布縣市: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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