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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負責這次會員的自強活動,委託他人規劃一日遊行程,包含訂餐廳和遊覽車等細節。當天我們從某地出發,對方全程帶隊。原本行程安排午餐後前往某地,但對方卻未帶領前往,我認為這是不符約定的行為,因此提出告訴。
這件事讓我體會到,即使是熟識的人,在合作過程中也需要謹慎,並確認清楚彼此的權利義務。希望大家在參與任何活動或委託他人處理事務時,都能多加留意,避免遇到類似情況,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與困擾。
 
發布日期:115-04-14 | 發布縣市: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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