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透過一個社群平台認識一個人,之後我們在一個通訊軟體上聊天。對方以發展感情為藉口,要我先在幾個網站上註冊帳號,並提供我的帳號,說帳號會收到款項。收到款項後,我按照指示將款項在一個網站購買虛擬貨幣,再轉到另一個平台,最後轉入一個假投資網站的錢包裡。對方聲稱每筆交易會提供一部分金額作為共同生活資金。一開始我拒絕了,但之後還是照做了,將不明款項分六次轉出,總共數十萬元。直到收到通知,我的帳號被警示,我才發現自己被騙了,所以來報案。希望大家在網路上交友時要小心,避免遭受詐騙。
發布日期:115-05-18 | 發布縣市:臺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