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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一則簡訊,內容指我有訂購的商品已送達超商門市。之後又收到簡訊,告知我需要在特定日期前取貨。我前往超商領取包裹,並支付了數千元貨款。打開包裹後,我發現裡面的商品並非我所訂購,我察覺自己遭遇詐騙。超商店員協助我辦理退貨退款。
 
這次的經驗讓我體會到詐騙手法多樣,提醒大家在收到不明簡訊或包裹時,務必提高警覺,確認商品是否為自己訂購,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發布日期:115-09-29 | 發布縣市: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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