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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 順會與分會的區別?

會辦 用途 退回原承辦
順會

會辦單位有次序
具審核權

可退回原承辦
分會 知會性質

取消會辦/待各單位表示意見
→核稿秘書室退回原承辦

 

※需會辦主計室時,不建議使用分會;

如欲使用分會:先分會給各單位→會畢回原承辦人→順會主計室(會畢陳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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